教學卓越獎
一年一度, 為嘉奬學術人員在創新和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方面的傑出表現和貢獻, 澳門城巿大學特設教學卓越奬, 以此獎勵秉承大學校訓精神「明德、博學、尚行」, 並引導學生在學習和發展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老師。卓越教學獎的設立同時也旨在促進大學內和高等教育界最佳教學實踐的發展!
年度大學盛事,
教育貢獻與成就的彰顯,
至高的榮譽。
獎項
1.個人獎項
1.1「教學卓越奬」: 頒發給具有傑出教學能力和成就的學術人員, 以受到外部機構認可具卓越教學實踐作依據
1.2「最佳教學創新與創意奬」: 頒發給在教學實踐中強調創新和創意的教育或教學科技和技術的開發與實施的學術人員, 以受外部機構認可作依據
1.3「新學者教學卓越奬」: 頒發給具有效教學方法和實踐的早期教學生涯的學術人員, 在教學上取得了超出預期的成績並獲得了外部機構認可
1.4「優秀論文指導奬」: 頒發給認可有能力的論文指導老師, 以指導出優秀論文或畢業設計, 並以學生為第一作者在期刊上發表高質量論文為證
2. 團隊獎項
2.1「卓越課程和質量奬」: 獎勵獲專業認證機構認可或著名外部組織的獎項/榮譽的學位課程的教學團隊
資格條件
- 須為我校全職教師, 至提名申請截止日期前, 已在我校任教至少滿兩學年。新學者教學卓越奬參選人則須在我校任教滿一學年
- 同一學年只可以參與一個奬項的評選
- 積極主動承擔教學任務及滿足大學規定之教學工作量; 承擔行政職務之教學人員, 其授課時數不能低於標準教學工作量的75%
- 在前三個學年度內均沒有獲得大學頒發的任何一個教學卓越奬奬項
- 參選人如已連續兩年參選並均未獲奬, 下一學年將不合資格參選
- 發生任何學術或非學術不端行為的學術人員, 將不合資格參選
提名流程
- 所有符合資格的教職員工可以為每個類別的獎項作一個提名, 包括自薦提名
- 提名必須以線上提名方式填寫表格及同時提交所有佐證文件, 提名須在每學年公佈的提名期內提交
- 質量保證辦公室將檢查每一份提名申請是否符合參選資格及文件的完整性, 並進行初步篩選, 經評選委員會主席批准後, 不符合參選資格或提供不完整文件的參選人將被考慮退出整個流程
佐證文件
A. 參選人須就各個奬項要求至少提供以下的文件以佐證其提名:
- 線上提名表格 (CityU-OA(行政辦公系統) → 行政辦公系統 → 電子表單 → 質量保證辦公室)
- 參選人履歷
- 教學歷程檔案 (Teaching Portfolio), 內容包括教育理念和實踐、課程科目規劃和教學情況以及至少兩個科目的學生教學評價結果、知識和教學的反思、對學位課程的貢獻、在學院成長中與教與學和持續專業發展方面中的角色
- 個人陳述, 證明適合獲奬的理由
- 出自學院院長或院長代任人的支持信函
- 通過外部認可證明的成就, 例如獎項、出版物、認證、審視/評鑑或其他形式的表彰
B. 對團體獎項的提名, 須確保所有參與的團隊成員均提供上述文件
2022-2023 學年
教學卓越獎
Outstanding Teaching Performance Award
● 教學卓越獎 ●
劉佳宇, Liu Jiayu (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羅燕文, Law Yin Man (國際旅遊與管理學院)
法扎德, Sabetzadeh Farazd (商學院)
● 新學者教學卓越獎 ●
蘇正徫, Sou Cheng Wai (金融學院)
歐陽白曉, Ouyang Baixiao (教育學院)
● 優秀論文指導獎 ●
李壐, Li Xi (國際旅遊與管理學院)